沈晓玉想了想,摇了摇头道:“不用了,我本来就是想托易川帮我找这个玉佩的主人的,既然现在目的达成了,已经是最好的结局。”
“至于钱……我自己会想办法的,如果我收了你的钱,就好像玉佩是你买回去的,这并非我的初衷。”
康老爷一怔。
他虽觉得沈晓玉高风亮节,却也难免觉得作为生意人来说,沈晓玉的选择有些傻。
“不过……”沈晓玉又道:“如果康老爷真的想做些什么的话,不如把玉佩送给康易川?”
康老爷和康易川闻言都愣住了。
他们马上明白沈晓玉说的是什么意思。
这枚玉佩代表了康氏家主的地位,同时,也代表了康氏集团的未来继承人的地位。
沈晓玉让康老爷把玉佩给康易川,是在为康易川拉票,帮他争取康氏集团继承人的位置。
“哈哈哈哈哈哈……”康老爷笑了起来,笑声十分爽朗。
“你这人……真是妙啊!”
沈晓玉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相比于一张支票,当然是一个长久支票更划算。
只要康易川成为了康氏集团的继承人,以他的商业头脑,估计要不了几年,康氏集团就能在内地发展壮大。
以她跟康易川的关系,这么一个强大的助力,才是沈晓玉真正想要的。
这比几十万几百万更加重要。
康老爷思考了一会儿,最后道:“这件事我得想想,趁这个机会,易川,你带着沈小姐在香江好好玩一玩。”
“沈小姐难得来一趟,你可要把人陪好了!”
康老爷说完,还学着康易川刚刚的样子,朝康易川眨了眨眼睛。
康易川被这油腻腻的眼神恶心得浑身一激灵。
“不用了,我就快要开学了,马上就要回京城去。”沈晓玉赶紧道。
康老爷一脸失望。
他真的很欣赏沈晓玉。
他早就在暗中调查过沈晓玉,一个十九岁的小姑娘,白手起家做成现在这个样子,可见她的才能。
要是沈晓玉能嫁给康易川,他敢马上把康氏集团交给康易川。
“你考的是京城哪个大学?”康老爷问道。
“京城大学物理系!”还没等沈晓玉说话,康易川抢先替她回答了。
沈晓玉诧异地看了康易川一眼,他是怎么知道的?
此时的她还不知道,她在县一中的采访正在中央电视台滚动播放。
康老爷诧异地‘哦?’了一声,然后痛心疾首道:“可惜!可惜!”
沈晓玉被康老爷搞得莫名其妙,赶紧告辞走了。
最后,沈晓玉带着从康易川那里借来的50万,踏上了回京城的飞机。
临行前,康易川对她说:“晓玉,谢谢你。”
沈晓玉知道他说的是在康老爷面前帮他争取继承人的位置的事。
“你别放在心上,我也是为了以后做生意能有整个康氏集团的助力。”
“再说了,就算你继承不了康氏集团,你在内地创业不也做的有声有色?你早晚会做的比康氏集团还大的。”
沈晓玉说的不是奉承话,因为上一世康易川确实在内地做生意做的顺风顺水,一手创办了全球市值第一的乾元集团。
这样的人,无论是不是康氏集团的继承人,都会在生意场上发光发热的,沈晓玉只是想推他一下,想让他前进的路短上那么一点而已。
沈晓玉手里有50万,又在康易川那里借了50万,但仍然有三十几万的缺口。
回到京城之后,沈晓玉就着手在各个银行跑动。
谁知,就在沈晓玉刚走进第一家公司时,就遇到了熟人。
接待她的竟是程宏。
沈晓玉听说程宏高考失利之后没有复读,而是在父母的安排下去了银行工作。
她以为是县城或者省城的银行,却没想到是京城的银行。
看来程家的能量比她想象的还要大。
程宏十分激动,想约沈晓玉一边吃晚饭一边聊贷款,还说她想借多少钱都行。
沈晓玉却直接走出了银行,放弃了在这家银行贷款。
开玩笑,程宏可是个脑子不正常的,几十万的贷款,她可不敢交给程宏处理。
更何况,她还不知道沈丽丽是不是跟在程宏身边,要是被沈丽丽知道,谁知道沈丽丽疯起来会做出什么事。
沈晓玉猜对了,沈丽丽真的在京城。
沈丽丽不同意跟程宏离婚,程宏想尽了办法都没能让沈丽丽松口,最后干脆直接让父母安排他到京城去工作,想着时间久了沈丽丽必定会受不了,主动提出离婚。
所以,两个人的婚姻竟然就这么维持下来了。
在程宏来京城工作之后,沈丽丽马上跟阚至诚分了手,跟着程宏来到了京城。
这段时间她反复思考,试图想通她为什么会落到如今的境地。
她逐渐想通了。
对待程宏这样的男人,不能一味地讨好,她在程宏面前的低姿态让程宏越来越瞧不起她。
反倒是沈晓玉,从来不给程宏好脸色,程宏却一直都忘不了她。
男人就是贱。
不过既然程宏喜欢沈晓玉,那她变成沈晓玉不就好了?
高考她是不敢想了,她根本静不下心去看那些狗屁书本。
但做生意嘛,她还是可以试一试的。
她用阚至诚给她的钱找人调查了沈晓玉,彻底知道了沈晓玉的发家史。
先是卖包子,然后开女装店。
看来做生意也不难,而且她还有着摆摊的经验在呢!
不过要是从摆摊开始赚本金太慢了,沈丽丽决定走捷径。
跟阚至诚鬼混这段时间也不是白费的,沈丽丽发现了自己的长处——那就是拿捏男人。
男人都是一回事,稍加勾引就会上钩,上钩之后再稍微施展一点温柔手段,没有男人不吃这一套。
反正程宏根本不管她的死活,她也就不用为了程宏守身如玉。
知道了程宏在哪里上班之后,沈丽丽就开始寻找起了猎物。
程宏的工作给她提供了便利,她正是在程宏所在的银行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男人。
这男人是个南方来京城做生意的富商,叫贾志文,四十来岁。
贾志文正想在京城找个临时伴侣,沈丽丽跟他一拍即合,当晚就住进了富商住的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