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献忠,许多了解历史的人都知道。
史书有载:张献忠,字秉吾,号敬轩,是陕西定边柳树涧人。
他年少时家境贫苦,以贩枣鬻盐为业,还曾当过捕快、边兵,然而却因犯法被罢黜。
崇祯三年,天下遭遇大饥荒,民变蜂起。张献忠便聚集米脂十八寨的豪杰,举起义旗,自号“八大王”。他骁勇善战,被人称为“黄虎”。
起初,他依附于王嘉胤,后来独自率领一军,转战于秦、晋、豫、楚等地。他攻破凤阳、焚烧皇陵,震动天下。
在荥阳会盟时,他献策分兵合击,率部东征,攻克庐州、安庆,所到之处,官军皆溃不成军。
崇祯十一年,他暂时接受熊文灿的招抚,在谷城驻军。然而,他却暗中积蓄甲兵,第二年便再次反叛。他诛杀县令、毁坏城垣,还将官吏索贿的罪状列于街市,百姓皆为之哗然。
崇祯十七年,趁着明室崩溃,他攻入成都称帝,国号“大西”,建元“大顺”。
他仿照明制设立六部、铸造通宝、举行科举,分封四个养子为秦王、安西王等。然而,他用刑峻急,诛杀士绅,导致川中局势动荡不安。
顺治三年,清军入川,张献忠弃成都北撤,行至西充凤凰山时,猝遇敌骑,还未来得及披甲,便中流矢而死,年仅四十一岁。
他的余部孙可望、李定国等归降南明,最终成为抗清的中流砥柱。
后世江口沉银出土了金册、西王赏功等器物,证实了他劫掠四方、聚敛巨富的事迹。
史书记载他性格刚烈,用兵诡谲,然而关于他屠蜀的说法或许涉及清廷的诋毁,实际上是乱世之中相互攻伐的结果,并非一人之过。
不过作为巴蜀本地人,提起张献忠,最先联想到的,就是张献忠大屠四川和江口沉银的传说。
我们当地的县志上曾有记载,明末流寇张献忠是陕西定边人。崇祯末年,他僭号大西,占据蜀地称帝。
然而他生性暴戾,常常以威胁迫川民,屠戮无度。初入蜀时,他传檄州郡,扬言“顺者抚,逆者剿”,然而每当攻克城邑,便纵兵劫掠,百姓几乎没有存活者。
据《蜀碧》记载,张献忠曾设立“草杀”“天杀”之法,命令士卒每日屠杀千人,堆积的尸体遮蔽了江河,川中因此成为一片赤地。
他还设立“特科”之局,诓骗士子万人到青羊宫,将他们全部活埋,声称“毋留遗种以累新朝”。
成都沦陷后,他放火焚烧宫室,挖掘陵墓戮尸,三日后整个成都城成为一片焦土,野犬吃人,井中填满骸骨,惨状目不忍睹。
据说当时四川十室九空,《蜀难纪实》记载“山谷遗民,十存一二”,我们县城更是据说只剩余黄、陈、蒲三姓数十人。后来的诸姓,大多是“湖广填四川”时迁移过来的。
至于江口沉银的传说,更是在我们当地流传甚广。
说是明末1646年,张献忠在四川建立大西政权后,率军沿岷江南下转移,途中于彭山江口镇遭遇明将杨展伏击,双方激战导致大量战船焚毁沉没,满载金银财宝的船只沉入江底,形成了“江口沉银”这一历史事件。
此后,民间流传着“石龙对石虎,金银万万五,谁人识得破,买尽成都府”的民谣,暗示着沉银的方位。三百余年来,江口河道屡现零星银锭。
不过当地百姓都说这些银锭不能轻易触碰,一直有“触碰沉银必遭横祸”的说法。据说是张献忠沉银时曾屠杀搬运金银的士兵与工匠以灭口,清代《蜀碧》等文献记载,参与沉银者“尽投江中,无一活者”,导致财宝沾染了怨气。
这种说法不知是真是假,但我知道,康熙年间,曾经有清朝政府组织在江口附近打捞过沉银。
但只得到了银子万余两,铸有西王赏功的铜钱若干。
当时主持此事的四川巡抚能泰,后来离奇暴毙,参与打捞的“没水军”,当时就无故淹死大半,剩下的也在三五年之内,无缘无故尽皆死去。
甚至连接触过那些银子和铜币的人,后来也一个个患上离奇的怪病。
须知没水军,又被称为“打没头”,是当时清朝水师中专门执行水下侦察、破坏任务的潜水高手,据说个个能在水下憋气活动三刻钟以上,整个康熙年间的水师之中,也不过三五十人!居然因此全军覆没!
此事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恐慌,连康熙皇帝都亲自下旨,将打捞上来的银锭、铜币全部重新熔化重铸。
又命青城山十六名高功,在碧洞真人陈清觉的带领下,于江口作法,以九宫锁灵符,勾动石龙石虎局,立五行镇煞柱,摆下一座九渊镇煞玄溟阵,这才将此事平息。
根据宋长江的说法,我不得不怀疑,他们破获所得的银锭,就是从张献忠沉银中的一部分。
只是这些银子是从哪里来的?难道有人已经知道具体位置,找到了沉银?
我心中暗自惊奇,疑惑的问宋长江“你们破获银锭案的时候,有没有查出来,这银锭哪里来的?”
宋长江仔细想了想,沉声说道“银锭不止一个,后来陆陆续续的查到好几个,刚开始这些人都坚称银锭是家传的,不过后来经过我们审问,这些银锭居然大部分是从岷江边捡到的。”
我越发觉得奇怪,自从有了张献忠沉银的传说以来,这一两百年之中,确实有一些在岷江边捡到银锭的传说,但大多是些捕风捉影的说法,并无实证。
像这次这样,连续出现好几个银锭的情况,真的是绝无仅有,须知银锭这东西,个头虽小,但比重甚大,入水即沉不说,在水里泡久了,还会氧化成灰黑色,沉在江底和水底石头颜色差不多,又被江底泥沙掩埋,绝对难以发现。
若非大水泛滥,江水发生剧烈的涨落,绝对不可能被带到岸边,被人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