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肆地去拔她的胡子,却没有拔掉,原来她竟然粘得死紧。我若是硬来,非得扯破她的脸不可。
要知道,若是真拔男人的胡子,是不会破相的。因为胡子本就是毛孔长出来的,不是硬粘的。沈括不知为何,竟然搞出了强力胶水,把胡子粘得死牢。掉是很难掉的。但如果有人来大力拔,她就惨了。
沈括吓了一跳,竟然说:“贤妻,是你成了鬼,故意来拔我的胡子吗?幸亏你力气小了,否则脸又要被你弄破了。”
此时,正好一双儿女回来了。儿子已是中年,而女儿恰青春年少。不知为何,我反而觉得,这对儿女才是父女关系,因为长得像。
我记得,沈括的儿子,当初明明被赶出家门过。看来,后面,还是回家了。张巧儿当了沈括一辈子老婆,受了一辈子委屈。
因为啥呢,因为沈括是女人呀。
沈括的儿子背着一个木头箱笼,里面放着好多书稿。女儿则是拎着一个轻便的包袱。
沈括的儿子喊道:“爸,您写的书稿,按您的吩咐,从印社里拿回来了。”
沈括说:“烧给良人吧。这是她这辈子忍辱负重,应得的。”
沈括的儿子依然把书稿卸了,和女儿一起,准备把书稿放进火盆里烧掉。
忽然,门外一阵敲锣打鼓,并逐渐逼近。沈括的儿女不由停了手。沈括也不由站起身来迎接。
只见一群穿红带绿,有老有少的人,敲锣打鼓而来,甚是喜庆。
沈括不由惊了,问:“街坊邻居们,你们何必如此?”
一位老者站出来说:“悍妻归天,可喜可贺。特地给沈大官人道喜来了。”
沈括不由垂头丧气,心情抑郁。自己的悍妻出了名了。其实妻也属于情有可原。根子还在他这里。他要真是个男人,就不存在这么难的家庭问题了。
邻居们发现了地上的书稿,纷纷捡起,阅读起来,不由大为赞叹。
等到邻居们离开,却已经天色晚了。
忽然门外又闯进来一伙人。为首的,喊着“沈大人,刊印本失火了,全没了”。
吓得沈括直接跳了起来。喊着:“幸好,邻居们来了一场闹,否则我这辈子心血,付之一炬了。”
为首之人目瞪口呆,说:“什么?你没烧掉初稿?”
我算是看明白了。这分明是诈人呀。想把书给吞了。估计是想等沈括死后,再以他人名义出版吧。
在明知沈括要把初稿烧给亡妻后,把刊印本给弄没了。把沈括直接往死里玩。不过时间差,估计错了。因为沈括这边,压根没烧掉初稿。还是可以继续刊印的。甚至换家更靠谱的印社。毕竟老年人经不起吓。
我嘿嘿一笑,趁着两边人注意力不在书上。赶紧把地上的书稿,全收进自己的法域。
果然,不一会天崩地裂。趁着混乱,我又收了沈括的女儿进法域。我在收沈括老婆时,沈括扑到老婆的尸体上,死死抱住。
我觉得沈括也是美女,虽然老了,也不是就不行。干脆把老沈括也拿下了。
我出了这个崩溃中的异时空,回到了虚无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