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便是债券种类与期限!”
张问须发抖动,手指重重敲在草稿上,“老夫以为,当分两类!一类短期,以一年、两年为期,利低但灵活,用于运河、官道这类见效快的工程周转;
一类长期,五年、十年甚至更长,利息可高些,用于造船厂、大型矿场等需长远投入的根基之业!否则一概而论,如何匹配不同工程所需?”
“昌言公此言差矣!”苏轼立刻反驳,他眼中闪烁着理想主义的光芒,“债券乃国家信用所系,贵在统一与简化!
若种类繁多,期限各异,非但百姓豪商难以理解,易生混淆,更易被奸商囤积炒作,扰乱市价!
当取中庸之道,以三年、五年两档为宜,利率按档递增即可!种类单一,方能彰显朝廷信用之稳固!”
秦虹在一旁抱臂冷笑:“子瞻兄,你那是书生之见!造船厂投入巨大,岂是三年能见效益的?
若三年期一到,收益未显,难道让朝廷拆东墙补西墙去还债?信用何在?必须要有超长期限匹配超长收益!”
周磊则更关注实际操作:“诸位!诸位!听我一言!种类期限重要,但利率才是吸引豪商掏钱的关键!
太高了,朝廷负担过重;太低了,人家还不如把钱埋自家地窖里!
我的建议是,短期略高于钱庄存款利息,长期则需有足够吸引力,让他们觉得比放贷收租还划算!还得考虑付息方式,是年付?
还是到期本息一次付清?年付虽朝廷压力小,但操作繁琐……”
“付息方式岂是小事?”张问立刻接话,“年付固然可,但需建立一套严密的账册登记、核对、发放体系,耗费人力物力!到期一次付清,省事,但朝廷需预留大笔现银,压力陡增!需权衡利弊!”
“还有抵押担保!”苏轼又抛出关键问题,“债券以何为凭?仅靠宣抚司衙门印章?百姓豪商岂能安心?
是否需以两路未来商税、特定官营作坊收益、甚至…甚至倭国银矿预期收益作为担保,明示于债券之上?增强信用!”
“不可!”张问断然否决,“倭国银矿尚在图上,岂能轻诺?万一……徒损朝廷威信!担保宜实不宜虚!当以两路现有盐引、矿税、运河过闸费等稳定收入为主!切不可画饼充饥!”
“认购门槛呢?”秦虹皱眉,“是面向所有黎庶,还是只限大户?若大户包圆,恐垄断之弊重现;若门槛过低,小民倾尽家财认购,一旦有变,恐生民怨!”
“转让流通之权呢?”周磊补充,“债券发出去,是否允许持有人私下转让?若允许,如何定价?
如何防止黑市操纵?若禁止,债券便成死钱,流通性大减,吸引力下降!”
“还有防伪!如此巨资,必有宵小觊觎伪造!印制工艺、防伪标记、编号登记,必须万无一失!”张问拍着桌子强调。
“更需考虑提前兑付之条款!若有认购人急用钱,朝廷是否允许其提前赎回?
若允许,利息如何折算?是否收手续费?”苏轼又提出新问题。
……
争论之声此起彼伏,面红耳赤。
张问引经据典,苏轼据理力争,秦虹强调现实风险,周磊则不断抛出市场反应的担忧。
草稿被涂改得面目全非,茶水凉了又换,换了又凉。
有时为了一个利率百分点,一个年限设置,一个担保物的选择,几人能争辩整整一个上午。
黄忠嗣稳坐钓鱼台,嘴角始终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他大部分时间只是倾听,偶尔在争论陷入僵局,或者明显偏离大方向时,才缓缓开口,抛出几个关键问题引导思路:
“子瞻兄忧心统一简化,昌言公强调匹配需求,二者是否绝然对立?
可否在统一命名‘国家债券’之下,以不同颜色票面或编号前缀区分不同期限与用途?既显统一,又暗藏分类?”
“担保之物,既要实,亦要予人希望。现有盐税矿税可为根本,倭国银矿预期收益……可否作为‘特别红利分配预期’?不写入刚性担保,但写入发行公告,作为远景吸引?”
“秦贯之使担忧大户垄断?那便设个人认购上限!同时规定,若认购踊跃,超出部分需按比例配售,确保小户亦有份额。周判官,此法是否可行?”
他的点拨往往如醍醐灌顶,瞬间打破僵局,将争论引向更具建设性的方向。
看着眼前这几位心腹重臣,为了大宋的财政创新绞尽脑汁、争得面红耳赤的样子,黄忠嗣心里那点“恶趣味”几乎要压不住了。
他强忍着才没笑出声,心里暗道:“精彩!真是精彩!比汴京瓦舍里最好的伶人角抵还好看!
可惜啊可惜,莺娘不在,无人分享此乐……要不,明天让厨子准备点五香瓜子?”
好几次,他端起茶杯的手都微微发抖,那是憋笑憋的。
尤其是看到素来温文尔雅的苏轼被周磊的市场论调气得吹胡子瞪眼,或者张问被秦虹的“死钱论”噎得直翻白眼时,黄忠嗣都不得不借低头喝茶掩饰自己快要绷不住的表情。
这半个月,暖阁的门槛几乎被磨平了一层。
无数个条款在激烈碰撞中被敲定、修改、再敲定。
最终,一份凝聚了众人智慧(以及黄忠嗣“看戏”成果)的《河北、燕山两路国家债券发行管理章程》终于尘埃落定。
核心要点如下:
债券命名与种类: 统称“大宋河北燕山国家债券”(简称国债)。
按期限分甲种(三年期)、乙种(五年期)、丙种(十年期) 三种。以不同底色票面区分。
利率与付息: 利率依期限递增(甲种最低,丙种最高),均采用年付息方式。
每年固定日期,凭当年息票至指定地点兑付。到期一次性返还本金。
担保: 明示以河北、燕山两路未来五年内固定比例的税收作为刚性兑付担保。
在发行公告中,可提及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开拓辽东、倭国等重大利源项目,相关收益未来可视情况作为特别红利分配(非刚性承诺)。
认购与转让:
个人认购上限: 设定个人或单一商号最高认购限额,防止大户垄断。
超额配售: 若认购总额超过发行额,则按比例配售,确保小户份额。
允许转让: 债券可自由转让,但转让需在州级衙门设立的“国债办”进行登记备案,缴纳少量手续费,由“国债办”出具转让凭证,防止黑市操纵和伪造。
发行与兑付机构: 于两路各州治所设立“国家债券办理处”,负责债券的登记、销售、转让登记、利息发放及本金兑付。
防伪与监控:
严控印制: 由宣抚司直辖工坊采用特制纸张、油墨及复杂雕版印制,并加盖两路宣抚使司大印及特殊防伪印鉴。
编号管理: 每张债券均有唯一编号,详细登记认购人信息(或初始认购人及后续转让记录)。
皇城司监查: 重中之重! 黄忠嗣下令,每个州级“国债办”,皆由皇城司派遣得力干员常驻,对债券登记、款项出入、账册管理进行全程严密监控,并拥有随时核查之权。任何违规操作、贪腐迹象,均直达宣抚司及皇帝!确保国债信用不被蛀蚀。
提前兑付: 原则上不支持提前兑付本金。若认购人遇极端特殊情况(需严格审核),经州级“国债办”及皇城司监查官联合批准,可提前兑付,但需扣除相当比例的利息作为手续费,且不保证即时兑付(需等朝廷资金调度)。
资金用途监管: 募集资金设立专门库房,动用需凭宣抚司加盖黄忠嗣及转运使张问联合签押的批文,并定期公示主要工程款项去向,接受监督。
黄忠嗣仔细审阅了最终的章程文本。条理清晰,堵住了他能想到的大部分漏洞,既考虑了国家信用和风险控制(张问、秦虹的贡献),也兼顾了市场吸引力和流通性(周磊、苏轼的争论),更在关键监控环节布下了皇城司这把利剑(他的坚持)。
“善!”黄忠嗣放下章程,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这笑容里终于带上了几分由衷的赞赏,而非之前的“看戏”心态。
“诸位辛苦了!此章程集思广益,思虑周详,足可为我大宋国债之圭臬!即刻以两路宣抚司名义,行文各州县衙门!”
他站起身,声音沉稳有力,带着开创历史的决断:
“传令:”
“一、章程全文誊抄,张贴于两路各州、县、镇通衢要道,晓谕官民!”
“二、各州‘国家债券办理处’(国债办),三日内必须挂牌成立! 转运司抽调精干吏员入驻,户房主事暂时兼任主官!”
“三、皇城司立即行动! 按章程要求,向各州国债办派遣监查官,持本官手令及天子剑影印副本,拥有监察、质询、越级上报之权!凡发现账目不清、操作违规、拖延推诿乃至贪墨者,无论官职大小,监查官有权当场扣押,严惩不贷!”
“四、通告两路所有登记在册、资产达标之豪族、富商、钱庄! 言明国债发售之期将近,细则已明,令其早做准备!”
命令如疾风骤雨般下达。整个河北、燕山两路的官僚机器,在黄忠嗣的意志驱动下,围绕着这前所未有的“国家债券”,轰然运转起来。
黄忠嗣走到窗边,望着衙门外渐次点亮的灯火,仿佛已经看到了不久之后,各州国债办前人头攒动、争相认购的场景。
pS:兄弟们,最近在证道之地签约了新书,所以这边更新有些慢。我可能会在未来50-100章后完结这本书。实在是不好意思。真的饿惨了,全勤都拿不到。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