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妹妹!你可算来了!我们正念叨你呢!”金月华对沈长乐绽放出热情洋溢的笑容,如同见到最亲密的姐妹。
她亲热地快步迎上前,一把挽住了沈长乐的手臂。
声音清脆悦耳,带着恰到好处的亲昵。
“月华姐姐。”沈长乐回以温和的笑容,任由她挽着,目光扫过水榭中或坐或立的几位闺秀,微微颔首致意。
金月华挽着沈长乐,一边引着她往里面走,一边状似随意地问道:“妹妹今日这身衣裳颜色真清爽,衬得你肤白如雪。只是……”
她微微蹙起秀眉,指尖状似无意地轻轻拂过沈长乐的袖口,“这料子摸着倒好,只是素净了些。我记得前几日在程家小舅舅的接风宴上,妹妹穿的那身遍地金绣牡丹的云锦才叫一个贵气逼人呢!那才配得上妹妹的身份!”
她语气里满是真诚的惋惜和怀念,仿佛真心为沈长乐今日的朴素感到遗憾。
沈长乐笑容不变,仿佛没听出弦外之音,只轻声道:“姐姐谬赞了。那身衣裳是外祖母疼我,特意赏的,只在正式场合才穿。今日姐妹小聚,随意些便好。”
她四两拨千斤,将朴素归为场合所需,还点出了程老夫人的疼爱,堵住了金月华的嘴。
金月华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不快,随即又亲热地拉着沈长乐在铺着锦垫的石凳上坐下。她亲手为沈长乐斟了一杯香茗,目光却状似无意地扫过沈长乐发间那支点翠簪子,又抬手轻轻扶了扶自己发髻上一支新打的赤金累丝嵌红宝石海棠花步摇,那金灿灿的光芒在阳光下颇为耀眼。
“妹妹这簪子样式真别致,点翠的活计也精细。”
金月华笑着夸赞,随即话锋一转,带着一丝“好奇”和“关切”,“只是……我记得妹妹在程家时,常戴一支通体无暇的羊脂白玉簪,那温润的光泽,才真正衬妹妹的气质。那支簪子……可是收起来了?”
她眨着天真的大眼睛,仿佛只是单纯地好奇那支玉簪的去向,实则暗指沈长乐如今连像样的首饰都戴不出来了。
沈长乐端起茶盏,轻轻吹了吹浮沫,语气平静无波:“姐姐好记性。那玉簪是母亲留下的遗物,太过贵重,平日舍不得戴,怕磕碰了。”
她再次将朴素归为对亡母遗物的珍惜,合情合理,让金月华无处下嘴。
这时,旁边一位与程家旁支姑娘相熟的闺秀笑着插话:“说起来,我们可都要谢谢长乐妹妹呢!托妹妹的福,程家姐妹们可是人手一份萧氏送来的添妆礼!萧家出手阔绰,那礼单可真是让人开了眼界!”
语气里满是真诚的感激和羡慕。
这话立刻引起了其他几位姑娘的附和:
“正是呢!长乐姐姐真是我们的福星!”
“那套红宝石头面,我娘说至少值这个数!”一位姑娘悄悄比了个手势。
“萧宗主这次可真是大手笔,长乐姐姐一句话,就让我们都沾了光!”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对沈长乐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金月华脸上的笑容瞬间有些挂不住了。
她金家可没收到萧家任何添妆!
这份厚礼,只属于程家姑娘!
而这一切的源头,竟是她眼前这个被她认为落魄的沈长乐!
强烈的嫉妒如同毒蛇般噬咬着她的心。
她强压下翻涌的情绪,重新挤出一个更灿烂的笑容,紧紧握住沈长乐的手,声音带着夸张的亲昵和一丝不易察觉的酸意:
“哎呀!我的好妹妹!你可真是太厉害了!萧青云那样的人物,竟也听你的话!可见妹妹在程家多受重视,面子有多大!”
她刻意拔高音量,仿佛在替沈长乐宣扬,实则将功劳归于“程家面子”,暗示沈长乐不过是狐假虎威,“不过呀,妹妹你也真是大胆,敢那样跟萧青云说话。我听着都替你捏把汗呢!万一惹恼了这位阎王,可怎么好?”
“萧青云与我兄长是同科。兄长对萧青云也是极其夸赞的。说放眼整个仕林界,也就这位萧青云最是耀眼了。尽管平时从来不参加京城的诗社雅集,名气依然大。”
面对程家姐妹们的好奇和惊讶,金月华语气越发随意了。
“我兄长说,当初萧青云在吏部任给事中,区区正七品的小官,竟然就把当朝肖阁老怼得狼狈不堪。要不是萧老太爷辞世,萧青云要回家守制,这位肖阁老,估计真要被他逼得致仕回乡了。”
这些朝堂秩事,沈长乐还是第一次听说。
她没料到,萧彻那厮居然如此厉害。
转念一想,要是不厉害,也不可能回乡守制,不过半个月时间,就让整个萧氏大变天。
据说,萧老太爷下葬后,萧彻就大开杀戒,不但驱逐了萧大老爷萧征一家六口人,还把族中几个与萧征走得极近的族人也给驱除出宗。
更甚者,据说萧征用惯的仆人,大总管和二总管一家子,整整三十余口人,全被活活打死。
如此血腥手段,在整个江南地界,也是骇人听闻。
见大家听得认真,金月华又继续说起萧彻的秩事,恩师是当朝太师江少华,六位师兄无不是朝堂中流砥柱。
“萧青云是永祥二年的?胪,当时也才十九岁呢。比我兄长足足小了四岁。真正的年少英杰,也是本朝开国至今,最年轻的?胪。”
“萧青云虽然从不参加诗会,也不去青楼,但名气却如日中天。原因无他,只因他嘴巴毒,说那种附风作雅之地,不去也罢。与其在那种地方浪费时间,还不如干有趣的事。”金月华捂嘴笑得无奈,“所谓有趣的事,就是斗肖阁老,朝堂上逮着骂,朝堂下逮着还是骂。”
众人被她的语气逗笑了。
金月华似乎来了兴致,又说了萧彻不为人知的事。
原来,萧彻在丁忧期间进京,收拾萧大老爷萧征留下来的烂瘫子。
其中,萧征恩师肖荣,当朝阁老,便首当其冲。
众人倒吸口气,虽然她们都是闺阁姑娘家,不懂朝堂大事,但也清楚,阁老之尊,那可是顶了天的大人物,居然被一个丁忧在家的萧彻那样收拾,而毫无还手之力,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金月华见大家听得认真,越发得意,瞥了沈长乐一眼,没错过她脸上的凝重,唇角微弯,又道:“可不是呢,但我兄长如今在六部观政,想来消息不会有假。我也确实好奇,这萧青云,着实厉害。难怪人家年纪轻轻就能考取功名。”
为了显摆自己的兄长,金月华又说了不少萧彻之前在朝中为官的秩事。
比如,青词写得顺溜,颇得皇帝看重。萧彻任吏部给事中时,就给肖阁老使了不少绊子。
还把吏部懒散又官官相护的风气给萧清一空。
“这都算不得什么,此人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是,此人还特别爱记仇。”金月华瞟了沈长乐一眼,又笑着说,“据说有个开封籍的官员,与萧青云一起考庶吉士时,使过绊子。后来在六部观政时,萧青云便处处给人家使绊子。最后那人被整怕了,不得不丢掉翰林院清贵的差使,申请外诉,最后去了甘肃掖庭。”
说到此处,金月华双眸放光,幸灾乐祸地捂唇偷笑。
“据说那人,在路上走了三个月,还未抵达掖庭,又半路接到调令,被调去了山西大同任县丞。而甘肃在西,大同在北,从西向北,需路经陕西、湖南、河南等地,又是半年的路程。等他好不容易抵达大同,人都累病了。差点儿就没缓过来。”
众人纷纷说萧青云也太记仇了。
金月华灌了口热茶,瞟了眼沈长乐,又继续道:“后来你们猜怎么着?那人连看病的钱都没有,还是萧青云请了远在大同的世交好友,找来大夫给治好的。这么一圈折腾下来,那人什么脾气都没了,只好写信向萧青云服软。”
有人问金月华,她怎么知道得如何清楚。
金月华矜持地道:“兄长与萧青云同科,平时也都有往来的。他们是君子之交,就知道了。”
众人“哦”了声,看金月华的目光便带着羡慕和凛然。
沈长乐也从众地表达了对金月华的羡慕与敬佩,惹来金月华的热切的关怀。
“刚才我说那萧彻那么多生平往事,就是旨在告诉妹妹,此人手腕通天,手段百出,并且记仇。此番妹妹虽然为程家姐妹们讨来了添妆厚礼,到底得罪了萧青云,还望妹妹日后小心行事,多加注意。”
她语气里带着后怕和“关心”,却又隐隐带着幸灾乐祸。
沈长乐看着金月华紧紧握住自己的手,感受着对方指尖因用力而微微的颤抖。
她缓缓抽回手,端起茶盏,唇角勾起一抹极淡、意味深长的弧度,声音依旧轻柔:
“姐姐多虑了。萧五爷何等人物?心胸豁达,岂会与我等小女子计较?况且,外祖母常教导,行事但求问心无愧。”
她轻描淡写地将萧彻的“被迫出血”说成“心胸豁达”,再次抬出秦老夫人,强调自己行事正当,最后一句“略尽心意”更是谦逊地将功劳淡化。
金月华被噎得一时语塞,看着沈长乐那平静无波的眼神,只能讪讪地笑了笑,端起自己的茶盏掩饰尴尬,心中对沈长乐的不知死活却是冷笑以对。